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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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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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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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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人医〔2018〕2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汉寿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人民医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努力营造浓烈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积极引导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增强用语用字规范意识;积极支持语委工作,在规范社会用字、推广普通话等方面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行业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动我院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曾纪爱

  副组长:刘志宏 梅 勇 聂志强 张绍良 曾洪伟

  范春生

  成 员:张 健 盛 名 李小波 瞿 慧 王 玲

  刘艳辉 刘 英 曾臂勇 史 芹 廖继成

  杨婷婷 邱 贞 林慧 各科室联络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综合楼6楼605语言文字办公室,刘英同志兼任主任,林慧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

  三、评估范围和时间

  1.评估范围:各科室,特别是窗口服务科室是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的重点对象。

  2.评估时间:2018年11月

  四、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五、工作目标

  1.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2.普通话成为医院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成为医院内部的工作用语;

  3.配合县语委办对我院所有未获得三级乙等以上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测试,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特定岗位人员(如导诊、分诊等)要定期培训,做到应测试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4.将普通话作为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参考条件;

  5.医院名称牌、公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网站等用字规范;

  6.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晓率90%以上;

  7.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规范;院内公益性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六、迎评工作步骤

  医院迎评工作自2018年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具体分宣传发动、实施落实、检查整改、评估验收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至8月)

  召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建立汉寿县人民医院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成立迎评工作小组,确定迎评工作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制订工作方案。

  2.实施落实阶段(2018年8月至9月)

  对照《汉寿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进行政策宣传和全员普通话培训工作,收集整理语言文字工作资料,做好档案整理。

  3.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9月至10月)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检查,同时接受县评估组对我院的评估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及步骤如下:本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座谈;根据《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针对预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4.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10至11月)

  部署评估阶段具体工作,准备汇报材料,做好会务等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及有关档案资料。

  汉寿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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