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 汉寿县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汉寿大道与岭湖路交汇处  电话:0736-2512003
网站备案号:
湘ICP备1802041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长沙分公司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医院管理

>
>
>
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资讯详情

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2018年12月27日 21:17
浏览量

  汉人医〔2018〕31号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办医函〔2018〕1018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函〔2018〕575号)、《常德市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卫函〔2018〕112号)及《汉寿县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汉卫发〔2018〕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及现有法律法规,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防止和纠正院内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方面的不正当行为,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行动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2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行风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伍国典

  副组长: 曾纪爱 聂志强 刘志宏 梅勇 张绍良

  范春生 曾宏伟

  成 员: 医院各职能部门主任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负责全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组织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盛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艳、刘爱娥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活动开展及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我院在全力配合医保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医务人员加强责任心,做好住院患者的身份确认,杜绝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发现冒用别人身份者,立即上报到医院医保办(医保部门);督促工作人员合理收费,杜绝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杜绝医疗服务人员,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为检查重点。对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肃查处“术中加价”和收费分解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合理收费情况,是否按标准收费,是否存在分解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的服务的问题。是否存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费用。

  (三)坚决清理医务人员院内推销医疗用品行为。

  全面梳理我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在门诊、住院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院内所有收费行为都要提供详细、清晰的缴费单据。要全面排查并坚决清理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重点加强对在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要求完善我院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要明确监管职责,委托外包服务都应当有流程、合规定、明权责,严禁逃避责任,从中谋利。要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进修实习工作应在医院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按照计划统一安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加大依法依规执业的督导。

  (五)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

  对照《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卫生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检查我院职工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省卫计委“五不准”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谋取不正当利益、指定患者到药店购药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督查我院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重点检查近期17种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后,我院的使用情况、开处方过程中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患者权益。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和考评体系,及时通报批评严重违反行业作风要求的案例,严惩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医务人员。

  (六)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

  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医院由行风小组负责行风工作。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重点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

  五、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

  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组织架构,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严明行风建设要求,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整改并持续改进。召开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发动,配合上级部门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声势,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1月)。

  对集中整治阶段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医院自查和行政部门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每个具体问题整改到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2月)。

  我院行风办将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并将情况上报县卫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督查。

  我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是否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医疗服务人员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未按要求提供应有的服务,不合理“术中加价”,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检查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有“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热线(0736-2861241)并向社会公示,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的举报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我院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四)及时汇总,强化信息报送。

  及时向县卫计委报告我院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如主要成效、重大案件线索、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

  (五)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营造氛围。同时加强职工思想和法制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修养和道德素养。

  (六)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医院章程试点,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常德”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弥补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汉寿县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