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4级本科护理学专业学生于2017年 4月进入毕业实习。为加强管理,保证实习质量,特制定此计划。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临床毕业实习是护理学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在临床实习过程中,要求实习生参加所在实习医院的各项政治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掌握和巩固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熟练地进行护理操作,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病的观察和应急处理能力,能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实施整体护理;能够为护理对象提供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护理科研能力,为今后从事护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
(一)实习动员:2017年4月12日
(二)实习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2月14日,共44周。
(三)实习科室:内科 12周 、外科 10周、妇产科4周、儿科4周、急诊 4周、ICU 2周、手术室 2周、精神科2周、社区2周、护理管理2周。
(四)实习内容与条件:在认真完成《实习生手册》中的实习大纲内容的基础上,严格遵守与完成教育部护理教育指导委员会2015年1月7日发布《护理学本科专业规范》修改初稿规定的有关实习要求。(各科具体要求详见实习手册)
三、实习考核
考核目的:客观评价实习护士在临床实习过程中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评估教学质量和教学方法。考核办法按照实习护士守则和要求,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即:出科鉴定、医院鉴定、临床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
(一)出科鉴定:当结束某一科室实习时,必须进行出科鉴定,其鉴定办法严格按照出科鉴定表内各项评分指标要求,由临床科室带教老师集体评定,科室负责人审查并签名。出科鉴定不及格者需补该科实习。
(二)临床实习总鉴定:实习医院护理部根据学生所实习科室的自我评价和带教老师的评价情况,给予综合评分,签署意见并盖章密封后交实习组长或邮寄学校教务处。
(三)中期临床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学校组织专家教授组成实习评估组,对各实习医院的实习教学与教学管理(包括教学档案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同时对实习生进行理论考试。
(四)毕业理论综合考试与技能抽考:实习结束后返校进行。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毕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四、实习管理措施与方法
(一)严格执行本计划和《实习手册》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手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实习,以保证实习的有序进行。任何人未经医院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实习医院及实习科室,不安排学生专科对口实习或改实习为进修。
(三)加强组织纪律性。学生在各医院实习必须认真执行“实习生守则”,履行“实习生职责”,在实习中违反组织纪律者,按《实习生守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严格实习期间请假手续。按照就业面试“赴外省面试1周,本省3天”及考研4周时间规定执行,学生必须凭持有关通知到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如生病住院)报学校教务处实践科酌情批假,其他一律不批假。
(五)国庆、春节期间,实习生放假事宜,在服从医院带教老师按统一安排(假期享同医院规定时间,不得无理提出多休,如多休按旷工处理)。
(六)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实习组长受学校的委托负责本组同学的管理,必须每月向学校进行一次书面或电话汇报本组情况 ,同时要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和实习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视病人为亲人,搞好护患关系。
(八)尊重带教老师,虚心请教,遵守医院和科室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做优秀的实习护士。
(九)转院顶岗实习必须在该院实习满8个月,完成实习计划与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实习内容方可转院。转院时由该院出示转院证明,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转院,学生持学校开出的证明转入医院并严格执行实习内容。
长沙医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